你好!我2016年12月份做的妇检,双侧附件正常。2017年1月份做阑尾手术,不是化脓性,也没有穿孔,插了导流管。前个月做妇检发现右侧卵巢探测不到。这个月又去三甲医院复查 ,结果一样,请问这是属于医院事故吗?该怎样维权。
您好,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