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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咨询解答:3092条
盗窃公私财物,情节轻微可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023-08-19 18:40: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