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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所剩下的债务谁来偿还

ask****337 浙江-温州 个人债务咨询 2017.12.09 13:57:08 1人阅读

债务人死亡,所剩下的债务谁来偿还,是否由他们家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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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温州 咨询解答:1840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对外债务由夫妻共同清偿。有继承人的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偿还,

2017-12-09 13:5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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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如果债务人已经被法院宣告失踪了,那么就有其财产代管理人来偿还欠款,一般就是配偶、父母或者儿女。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1、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2、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3、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019-01-19 01:2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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