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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死亡活着的一方如何再婚呢?

姚** 广东-东莞 结婚咨询 2017.12.07 13:57:21 23人阅读

我表姐夫前几年由于车祸去世了,姐姐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日子过得挺苦的,家里人给她介绍了一个男的,人老实本分,俩人在一起也挺好,打算结婚,配偶死亡活着的一方如何再婚呢,需要什么材料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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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配偶一方死亡的,需携带死亡证明上派出所更改户口本。办理再婚需经过以下步骤: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2017-12-07 14:10: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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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偶属于自然死亡的,夫妻一方需拿着死亡证明上派出所更改户口本即可,然后就可以在登记结婚即可。
(二)如果配偶一方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办理了相应的程序之后才能办理再婚登记。
宣告死亡的程序
《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 , 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以上是配偶死亡活着的一方如何再婚的回答

2017-12-07 13:59: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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