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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可以否要求返还呢

陈** 湖北-宜昌 家事纠纷咨询 2023.06.27 10:02:25 395人阅读

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可以否要求返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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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要求返还。
解析:
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要求返还。但是双方交往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花费,一般不予返还。如果对方的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包括财务、礼品、信物等,如金银首饰、纪念品等,受赠方应当返还给赠与方。原物损坏、灭失的,应折价赔偿。但是如果价值不大或者价值虽大但确实无力赔偿的,可酌情减免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3-06-27 10:26: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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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否要求返还

    专业解答一般情况下来说,赠送的财物是要返还的。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不需要返还。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包括财务、礼品、信物等,如金银首饰、纪念品等,受赠方应当返还给赠与方,原物损坏、灭失的,应折价赔偿。双方交往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花费,一般不予返还。

    2024.09.04 1269阅读
  • 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否要求返还呢

    专业解答1、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包括财务、礼品、信物等,如金银首饰、纪念品等,受赠方应当返还给赠与方,原物损坏、灭失的,应折价赔偿。2、双方交往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花费,一般不予返还。3、赠与物归属不清的,价值大的视为共同所有物,在取消婚约关系时予以分割。

    2024.06.07 1276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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