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意见》明确,要做好办案衔接,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意见》要求加强执法办案管理,进一步明确办案要求,细化呼气酒精测试、血样提取和保管、立案撤案、强制措施适用、物品扣押等重点环节的办案标准和办案流程。提高办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加强网上监控和考核,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意见》强调,要完善查处程序,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时,要保证民警人身安全,明确民警检查动作和查处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民警受伤害案件。
终生禁驾
一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禁驾2年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因酒后驾驶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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