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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抵销生效条件有哪些,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王* 广东-阳江 债务债权咨询 2023.05.15 03:06:44 384人阅读

债务抵销生效条件有哪些,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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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债务抵销的要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
2、被抵销债务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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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 03:08:4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债务相互抵销的条件是什么抵销一般须具备以下要件:1.须双方互负有债务,互享有债权。抵销是通过冲抵债务,使双方的债权在同等数额内消灭,因此,抵销必以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对立的债权、负有对立的债务为前提。若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仅有债权而不负债务,或者仅负债务而不享有债权,当然也就不可能抵销。抵销人供抵销的债权应为自己享有的具有完全效力的债权。抵销人的债权为诉讼时效完成后的债权的,不得以之供抵销,但对方以其债权与之抵销的,可发生抵销的效力。抵销人只能以自己的债权供抵销。对于他人的债权,即使他债权人同意,也不得以之供抵销。2.须双方债务的给付为同一种类。抵销的债务以是同一种类的给付为必要。因为只有给付的种类相同时,当事人双方的经济目的才一致,通过抵销才可满足当事人双方的利益需要。两项债务为不同种类的给付,若当事人以抵销而不必为给付,则会难以满足当事人的经济需要。因此,抵销的债务一般为金钱债务和种类之债。3.须双方的债务均届清偿期。因为抵销具有清偿的效力,因此只有债务已届清偿期时才可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不能请求履行,若债权人得以其债权与对方的债权抵销,也就等于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两项债务,一项已届清偿期,而另一项未届清偿期时,若未到期的债务人主张抵销的,可以抵销;已届清偿期的一方主张抵销,未到期的一方同意抵销的,则也可以抵销。因为于此情形下,债务人自愿放弃自己的期限利益,法律自无限制的必要。如果两项债务都没有规定清偿期,则因为债权人都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则可以抵销。但是,在当事人一方受破产宣告时,破产债权人的债权不论是否已届履行期限,也不论是否附有期限或解除条件,也不论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均得抵销。此为破产中的抵销与民事上的一般抵销不同。4.须双方的债务均为可抵销的债务。抵销的债务须为可以抵销的债务。对于依法律规定或者债务的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不得抵销。双方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也不得抵销。例如,相互提供劳务的债务,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如抚恤金、退休金等债务),依其性质不能抵销。法律规定不能抵销的债务主要有: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违约金债务、赔偿金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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