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南通法律咨询 > 南通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中国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中国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兰** 江苏-南通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3.04.11 07:36:28 496人阅读

中国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

其他人都在看:
南通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南通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广安全事故的行为。关于中国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2023-04-11 07:37:2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针对学校内潜在危险或设备设施隐患,若明知而不采取有效防范或报告,将依法刑事立案。判定标准包括:1)造成一名以上死亡或三名以上重伤,或十人以上轻伤的人员伤亡事件;2)引发的集体伤亡事故达到重大规模。此类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

    2024.08.19 1954阅读
  • 刑法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刑法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19 1494阅读
  • 怎么样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怎么样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19 1647阅读
  •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3.04 2006阅读
  • 中国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中国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7 1141阅读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律师解析 判断是否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需要看是否包括四个构成要件: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2025.05.29 908阅读
  •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如何判刑?

    律师解析 教育设施重大事故罪的处罚是: 1、如果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是教育设施重大事故罪。

    2025.05.28 1378阅读
  •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怎么处置

    2025.05.26 1182阅读
  • 刑法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析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二)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2025.05.25 1261阅读
  •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律师解析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方面为过失; 2.犯罪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3.犯罪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2025.05.21 870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