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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为躲避债务将财产赠予别人
能否为躲避债务将财产赠予别人?不能。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财产赠与行为,并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关于关于能否为躲避债务将财产赠予别人的详细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案情简介:债务人为了躲避债务,将财产赠予别人2014年10月19日、2015年4月24日,A分别向姜某借款现金人民币12万元和15万元用于经营,约定使用期间利息为月息2分,并签名确认上述借款和利息约定事实,后因A资金周转困难,没有清偿借款本息。姜某于2016年11月15日申请保全,为了逃避债务A于2016年11月16日将位自有房产赠与芦某,并过户公证。姜某知道后诉至,要求撤销A与芦某之间的赠与行为。判决:撤销赠与行为认为,A在未还清姜某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将其仅有的一处住房无偿赠与芦某,使自己的财产不当减少,缺少足够的资产清偿B的债权,其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姜某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于A将其自有房屋赠与芦某的行为,依法撤销。。律师说法:低价或者无偿将财产在负债情况下,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或者无偿将财产转让给他人,并且此行为影响对债权人的偿付,此类转让行为应予撤销。在这起案件中,债务人现有财产不足以偿付债权人,债务人将财产赠予别人,该行为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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