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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

尚** 湖北-荆门 行政诉讼咨询 2023.03.29 15:54:02 323人阅读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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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2023-03-29 15:5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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