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关于这条,我想请问,我的一个大伯,在我爷爷奶奶生病手术期间,不关心不过问,医药费拒绝支付,现在也一直不管两位老人的生活,现在我爷爷奶奶还在世,却一直吵着闹着要分身家,分我爷爷奶奶的存款,请问他适用这条规定吗?如果适用的话,我们是需要通过上诉还是什么方式让他不分或者少分?谢谢
你爷爷奶奶有权自行处理自己财产,别人无权干涉,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2017-11-22 07:47:09 回复
您好!继承人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是可以不分或少分遗产的的。根据《》第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19-01-18 20:5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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