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信阳法律咨询 > 信阳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我要公正我的遗嘱,咨询下程序违法的公证遗嘱

我要公正我的遗嘱,咨询下程序违法的公证遗嘱

严* 河南-信阳 遗产继承咨询 2017.11.21 13:11:16 218人阅读

我要公正我的遗嘱,因为很多人现在都面临遗嘱没办法公证的问题,咨询下程序违法的公证遗嘱

其他人都在看:
信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信阳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首先,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方面的纠纷,公证是一种证明行为,公证事项可能涉及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但公证机构与公证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财产关系亦不存在人身关系;
  
其次,当事人之间就某一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发生纠纷时,可以起诉要求法院予以确认。但此时法院审查的是法律行为的效力,而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能够引起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行为。公证书是公证行为的载体,当事人起诉要求确认公证书无效,实质是请求法院对于公证行为的效力进行审查。而公证行为是一种证明行为,并不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公证行为本身也不会导致当事人之间权利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因此,公证行为并非民法上的法律行为。虽然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要求公证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与要求确认公证书的效力属于不同性质的请求,不能因公证机构可以作为赔偿案件的当事人而认为法院有权审查公证书的效力。所以,公证书的效力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再次,《公证法》虽规定了公证的证明作用,同时也规定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因此,公证书具有证据的作用。公证书的效力问题虽然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但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一方当事人以提出公证书作为证据,对方当事人有权提出相反证据。人民法院亦应当根据有关当事人提出的相反证据对公证书进行审查,如该相反证据确实、充分的,有关公证书即不应被采信。
  
最后,《公证法》关于程序违法的公证遗嘱 实施以前,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其出具公证书具有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当时公证书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客体是基于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属性,而非因其可能作为诉讼中的证据。

2017-11-21 13:13:16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一、遗嘱公证与公证遗嘱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分为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公证遗嘱五种形式。二、遗嘱公证的程序(一)申请与受理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劵等);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审查与调查1、当事人的身份和权利能力、行为能力;2、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所有;是否处分了共有财产或争议未决财产;3、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欺骗等行为;4、审查、核实遗嘱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所立遗嘱是否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5、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盖章、捺手印和制作日期是否齐全。(三)出具公证书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