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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识贪污罪的对象范围

申* 湖北-荆州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3.02.09 13:27:06 424人阅读

怎样认识贪污罪的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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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所以,作为贪污罪客体物质表现有:
一是公共财物;
二是国有财物;
三是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023-02-09 13:2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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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贪污罪的对象范围有哪些

    专业解答按照传统观点,再结合刑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贪污罪的对象应当包括这么几种:1、国有财产。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4、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

    2024.07.23 1008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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