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和司法审查实务当中,主从合同最常见的一种情形是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即主债务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而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或约定其他管辖条款。这种情况下,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如何影响担保合同,担保人应否受主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约束?尤其是在目前仲裁机构修改仲裁规则增加合并仲裁、追加仲裁甚至第三人的情况下,主从合同之间可否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并入一个仲裁案件处理,仲裁实务和理论界对此点观点不一,各有各的理据。事实上,之前的仲裁和司法审查实务对于主从合同尤其是主债务合同和担保合同的问题,也出现过不同的裁法,但在目前而言,司法实践还是明确的。
2017-11-11 15:57:4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