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认为中国的无效婚姻应有两类,第一类是自始无效婚姻,包括: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达法定婚龄的;
第二类是可撤销婚姻,包括:
1、因胁迫结婚的;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专业解答婚姻有效性受到多重限制:重婚、近亲结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婚姻可被撤销的情形包括:受胁迫的一方有权申请法院撤销;隐瞒严重疾病的结婚一方,若未在婚前告知,另一方可请求司法机关撤销婚姻。
专业解答无效婚姻是指缺乏法定结婚条件或未经程序的结合,不具备法律效力且不受保护。我国法律将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医学不宜结婚病症(现已放宽)以及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定为无效。《民法典》实施,婚前疾病不再是婚姻无效的唯一依据。
专业解答无效婚姻指未经法定条件或手续结合,法律不认可的伴侣关系,缺乏约束力。因欠缺结婚条件产生权益争议,非正式婚姻不可离婚,需通过法院宣告其无效以解除关系。
专业解答婚姻无效的情况包括:未达法定婚龄、一方或双方重婚(法律层面需先离婚,事实层面为共同生活似夫妻),以及双方为近亲结婚。重婚分法律和事实两种,前者指未经离婚再婚登记,后者指事实上的夫妻关系。这些条件任一满足,婚姻即宣告无效。
专业解答无效婚姻因欠缺必要条件和法律效力,指因重婚、近亲结婚或当事人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任何一方或相关利益方(如直系亲属、基层自治组织等)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其效力。利益方包括:重婚案中,原告通常为主告直系亲属及基层组织;未达婚龄者及其直系亲属;涉及禁止结婚亲属关系时,原告为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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