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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车压到别人脚趾头,造成小脚趾骨折!目前医院治疗

ask****841 天津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17.11.09 09:05:51 222人阅读

我小车压到别人脚趾头,造成小脚趾骨折!目前医院治疗,基本可以出院!回家养伤了!谈后期赔付问题!对方要的太多!我怎么办!谈不住人家不出院!我报过警了,保险也报过了!(强险)?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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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只能找交警联系协商。rn对方和保险公司的做法完全合法。

2017-12-11 16:2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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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养时间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rnrn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rnrn《工伤保险条例》rn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n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n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nrn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n《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rn 第三条 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休jia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见附件),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2019-01-18 17:22: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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