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以前将自己的钱借给了一个朋友去周转公司,说好是2年以后还,现在他让自己的孩子去和他理论,想问一下债权人代位诉讼的限制有哪些?
代位权诉讼的提起条件不同于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二者的关系是起诉条件和胜诉条件的关系。其中应注意以下内容:
1.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时效即将届满,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3.有抵押、质押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专业解答如果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其行使代位权就要受到限制。一,代位权行使的标的是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在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这一债权将作为债务人的破产财产,由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二,破产程序具有追回债务人对外债权的功能。三,债权人不能以向债务人的保证人提起诉讼,用以证明债权人可以提起新的诉讼。
专业解答第一,代位权行使的标的是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在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这一债权将作为债务人的破产财产,由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第二,破产程序具有追回债务人对外债权的功能。第三,债权人不能以向债务人的保证人提起诉讼,用以证明债权人可以提起新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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