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追讨起诉书格式是怎样的?债务追讨起诉书主要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外加附项。格式如下:
1、首部。包括标题、起诉书当事人(包括代理人、代表人)身份情况、案由等。
2、正文。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3、尾部。在正文下面,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体的年月日。如是律师或他人代书,应写明代写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4、附项。应具体说明起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务追讨期限是多长期限?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三、债务追讨期限诉讼追讨欠款时要准备什么?
1、收集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债务工具有确定的期限和到期日,通常按固定的利率付息。债务工具的购买者均有不需马上使用的资金,希望在自己动用这些资金之前,能够赚取利息。利息是对债权人在一段确定的时间内不使用这些资金的一种报酬。
债务追讨起诉书格式是怎样的?
都说债务抵消后需要通知对方,但是事实上很多人或遗忘或刻意的没有这么做。在实际生活中,不乏因此受到损失的情况。那么债务抵消后需要通知对方吗,如果对方抵消债务未通知怎么办呢?在债务抵消上面,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对此债权债务律师总结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疑惑。一、债务抵消后需要通知对方吗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双方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债务抵消时,要履行通知义务。因为债务抵消造成的后果是双方债权和债务的消灭,双方债权额相同时,其互享的债权或互负的债务全部归于消灭,双方债权额不同时,就其相等额而消灭。如果单方面将债务抵消后未通知对方,对方误以为债务仍然存在,于是继续向行使抵消权一方履行债务,不仅让对方费时费力还债,还有可能让对方债权得不到实现,最终结果造成对对方的侵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二、对方抵消债务未通知怎么办
(一)抵消债务后不知情方还没有偿还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消债务要通知对方,未经通知的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以此对抗对方的债权请求权。也就是说,单方面的债务抵消无效,对方依然可以向债务抵消一方主张债权,或者负担还债义务。对方要求偿还到期债务时,行使抵销权一方不得拒绝。如果不知情一方债务没有到期,那么抵消债务一方的单方面抵消行为就侵害了不知情方的期限利益。如果不知情一方因此受到利益损失的,进行债务抵消一方要担负损害赔偿责任。
(二)抵消债务后不知情方偿还债务如果抵消行为有效,那么双方债务都归于消灭,双方都不再需要担负还债义务。而此时未行通知义务的债务抵消不发生效力,因此不知情一方还债的行为造成一下后果:
1、进行债务抵消一方接受还债。由于债务抵消时未尽通知义务,因此债务抵消无效,那么接受对方还债不违背法律规定,但是同时还需要向不知情一方偿还债务。
2、进行债务抵消一方未接受还债。不知情一方进行还债,那么就是债务已经到期或者其放弃期间利益。而为抵消行为一方需要向对方说明债务抵消,如果双方都同意抵消债务,那么债务抵消应该是在此时起生效。如果为抵消行为一方既不通知债务抵消,又接受不知情方的还债,同时以债务抵消为由拒不还债的,这种行为就是恶意逃债。不知情一方最好在律师的帮助下采取法律手段迫使其履行还债义务。对方抵消债务未通知怎么办”的解答。其实抵消债务的行为对清偿双方债务都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很多人不重视其中的条件,不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对方利益受损。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造成对方损失的都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了解相关法规的内容很有必要。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这类情况,建议还是向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咨询,针对您个人的具体情况,律师将给出适合您的维护权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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