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国具有资格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一般无需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若其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专业解答可以放弃,依照我国现今的民法典相关规定之成人放弃继承财产的话,需要在遗产处理之前进行做出。针对于当事人选择放弃继承权的相关原因是不会进行计较的。如果当事人欠有债务是可以进行放弃继承权的。
律师解析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如果债权人转让财产的行为是为了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那么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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