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风险提示: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专业解答《企业破产法》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有,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那么是可以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那么其债权是会作为普通债权的。
专业解答普通债权人在企业破产后并不享有债权优先受偿权,相反,普通债权是排在债务清偿的最后一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要优先清偿破产费和公益债务,然后是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补偿金,社保费用和拖欠的税款。
专业解答企业破产法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主要是对破产人的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是可以享受优先受偿,这在我国法律上已经明确进行了规定,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严格基于企业破产时认定的情况进行合法办理。
专业解答企业在办理破产时,应该按照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办理,对特定的担保人的债务进行偿还,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相关的担保人在办理这类破产时,应积极的提出这类诉求,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偿还这类担保人的相关债务。
专业解答《企业破产法》中规定了优先受偿权,作为持有优先股的股东或者提供担保的,可以在破产清算中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比普通股东更早的拿到破产财产。企业资不抵债的时候,会去法院申请破产,等清算结束后,开始分配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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