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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死公诉书被受理后多久开庭,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李** 浙江-丽水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2.12.11 12:50:50 380人阅读

故意伤害致死公诉书被受理后多久开庭,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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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中,法院受理了检察院的公诉书以后,具体多长时间开庭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必须将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同时最迟在开庭前三天要通知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等相关诉讼参与人。

2022-12-11 12:52:5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基本概念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它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结果却出乎意料的造成了死亡,即对伤害,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但对死亡的结果,其主观上具有过失且只有过失。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犯罪构成其犯罪构成的特征是:1、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并且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2、主观方面,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但是并不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有致人伤害的故意而没有致人死亡的故意,主观上是故意加过失的双重罪过。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罚刑法相关条文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但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1、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持刀、枪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2、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3、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4、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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