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东莞法律咨询 > 东莞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我想了解下民事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期限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想了解下民事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期限有哪些相关规定?

马** 广东-东莞 刑事诉讼咨询 2017.10.27 12:52:21 28人阅读

公司有人最近想要进行法律诉讼,想问大家一下民事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期限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希望得到详细解答,谢谢。

其他人都在看:
东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东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我国民诉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判决、裁定生效后两年,超过两年将不能提起再审。可是民诉法却没有对检察机关的抗诉限定一个时间,也就 是说检察机关对生效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何时提起抗诉都可以。

2017-10-27 13:04:21 回复
咨询我

关于民事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期限的相关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当事人要想申请抗诉,要先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后,即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2017-10-27 12:53:2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