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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要去我家里闹犯法吗? 男方之前答应我的许诺一直没有兑现。原配约我给他见面。我应该怎么办
小三破坏了原配的婚姻家庭,且长期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对原配进行骚扰,势必造成对原配人格的侮辱、生活安宁的妨碍、精神上的持续痛苦与困扰。侵犯了原配的人格尊严权。所以原配可以要求其赔偿。
原配要求离婚没错,如果二人感情破裂,男方不应该不同意离婚,而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显然是重大过错,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当然涉嫌重婚罪,现在只有与原配办理离婚,生活回到应该有的轨道上去,如果协议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具体可以当面详细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法律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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