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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滥伐林木罪主体是怎么样的?

张* 湖北-荆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0.22 14:40:26 24人阅读

因为前段时间我有个朋友的表哥是在弄这个法律的,特别的想具体的了解下滥伐林木罪主体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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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2017-10-22 14:49: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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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滥伐林木罪主体,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

2017-10-22 14:4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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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现行刑法对滥伐林木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专业解答1、犯滥伐林木罪的,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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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行刑法对滥伐林木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专业解答滥伐林木罪的立案起点为滥伐林木十到二十立方米,或幼树五千至一万棵;滥伐林木重大案件的立案起点为滥伐林木五十立方米以上,或幼树两千五百棵以上;滥伐林木特别重大案件的立案起点为滥伐林木一百立方米以上,或幼树五百棵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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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的相关问题

    专业解答1、客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滥伐林木犯罪行为,必须共同犯罪。2、主观方面各个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滥伐林木犯罪,而且滥伐林木共同犯罪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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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故意表现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1、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故意表现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2、滥伐林木罪该如何认定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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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行刑法对滥伐林木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析 现行刑法对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 行为人滥伐林木10至20立方米以上的; 滥伐幼树00至1000株以上的。在“10至20立方米”和“幼树500至1000株”两者之间是选择关系而非并列关系,只要达到其中之一的标准要求便可构成滥伐林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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