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只有两个: 一是受胁迫结婚。 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隐瞒婚前有子女的事实不是法律规定的撤销婚姻的事由,不能撤销婚姻。
律师解析 一方隐瞒婚前有孩子的,另一方是不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的,这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撤销离婚的情形。 但,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四)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五)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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