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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要债以后多长时间会失效呢

李* 浙江-温州 债务债权咨询 2022.11.05 18:10:05 386人阅读

请问要债以后多长时间会失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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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债务以后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2-11-05 18:12:0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还清债务后多长时间能取消失信黑名单问题解答如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怎么才能取消履行义务。一、如果还在黑名单上,那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二、结案后,执行人员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7月1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第四条规定: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六人民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第六条规定: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其实,债务人在借钱之后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两个途径讨债。由债权人向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讼,追讨债款。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间借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1、约定分期还款的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约定一次性还款的。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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