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淮安法律咨询 > 淮安工程质量纠纷法律咨询 >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黎* 江苏-淮安 工程质量纠纷咨询 2022.10.28 13:01:15 448人阅读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其他人都在看:
淮安律师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淮安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 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  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 6%
10-50万元的部分 (含50万元) 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 4%
100-500万元的部分 (含500万元) 3 %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 2 %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 1 %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0.5 %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114%,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2022-10-28 13:03:15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依据《物权法》,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权利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但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支付出让金的合同。依据《物权法》第137条的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可以采用拍卖、招标或协议等方式,但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竟价的方式出让、采取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土地界址、面积;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土地用途;使用期限;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将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方式都统称为“转让”,而《物权法》则将“转让”与互换、出资、赠与等并列,单指买卖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建设工程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有几种

    专业解答我所民事案件服务收费如下:普通案件6000-10万,异地案件不低于2万。起草、修改或审查法律文书600-2000元/份。律师见证2000-1万/件。代办公证1500-3000元/件。具体根据案件性质、难度和时间协商。

    2024.07.18 2220阅读
  • 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及其补偿有哪些规定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及其补偿有哪些规定,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2024.08.27 2060阅读
  •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是什么

    专业解答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1999年8月4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9117号发布)是为了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使用管理,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2024.07.12 14359阅读
  • 建设工程未验收擅自使用的责任有哪些

    专业解答1、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承发包双方在法定的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应承担的行政责任。3、对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法律责任认定还要求其主观上存在过错。

    2024.06.17 24401阅读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被拆迁办收走怎么办

    律师解析 集体居民要想办理宅基地证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2024.10.27 1320阅读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被拆迁办收走如何办

    律师解析 集体居民要想办理宅基地证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2024.09.23 1279阅读
  • 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怎么对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赔偿

    律师解析 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首先,对于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据征收的规定给予补偿。 其次,对于房屋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不适用征收的规定。但是,由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是按照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交纳出让金的,因此,提前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还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退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2024.09.15 1034阅读
  •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补偿

    2024.09.05 1485阅读
  • 建设工程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有几种

    2024.04.22 1377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建设工程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