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面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当事人若希望行政复议,有两个途径可选:一是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申请,二是向上一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当事人有权自主选择上述任一机构,并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选择合适的复议机关,对保障个人权益至关重要。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发生行政争议的行政相对人可采取以下步骤启动行政复议程序: 首先,如被侵权方认为相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其次,对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级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相对人有权选择接受救济途径,即既可以向该部门所在地区的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同时也具有权利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最后,当行政相对人认为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权益时,他们可以选择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在对行政复议机构所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表示不服之际,行政相对人亦具备选择权,既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终极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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