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一个邻居想要咨询一下,关于货车超限超载入刑的相关内容是什么?有事要了解这个。
超限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现行的《刑法》及其司法解释是要求追究交通肇事罪责任的,因此,“超限入刑”不是一个严谨的《刑法》术语。大家平时所说的“超限入刑”,是指虽然未发生交通事故,但在道路上行驶时严重超限,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
难在认识不一致。目前社会上一部分人仍然对货运超限超载入刑有不同的认识,认为其不利于民生,或认为“不超限超载就不挣钱”。这种认识或多或少存在并影响超限超载入刑的进程。
交通部等七部委2010年发布了全国统一的超国家限超载认定标准。 七部委认定的超载超限标准有六项: 一是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二是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三是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四是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五是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六是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一至五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六种情形。以上是国家超载规定的相关内容,你可以参考一下。
2020-12-08 20:00:2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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