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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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婆婆去世,若是没有留下遗嘱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男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专业解答首先得看您外婆有没有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您可以继承原本属于您母亲的那份遗产。在您外婆去世时,您母亲作为子女,有权继承您外婆的遗产,但因为您母亲先于您外婆去世,您作为母亲的晚辈直系血亲,符合代位继承的要件,可以代位继承遗产。
专业解答婆婆在去世以后如果自己的老公公还在世的话,那么老公公才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还有就是自己的丈夫跟婆婆的其他子女。应该说只有自己的丈夫顺利继承了婆婆的财产以后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儿媳妇并没有单独的资格,非要分割婆婆去世留下来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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