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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对违约者的经济惩罚措施没有约定就不用付违约金吗.&nbsp?

张* 浙江-温州 其他咨询 2006.04.02 07:24:56 1163人阅读

合同中对违约者的经济惩罚措施没有约定就不用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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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铁岭 咨询解答:2119条

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2006-04-02 07:39:40 回复
地区:上海-长宁区 咨询解答:6691条

可以这样理解,如有损失,则由违约方赔偿

2006-04-02 08:58:0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我国相关法律作了如下规定:
合同违约补救措施有: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明示预期违约与默示预期违约的补救措施有所不同。由于明示预期违约中的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意识是通过明示方式表达的,所以,合同法也给予债权人较大力度的补救措施。具体为:
①解除合同。债务人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有权先期解除合同。如果债务人有继续履行合同能力的,债权人也可以拒绝对方毁约的意思表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②赔偿损失。合同因债务人先期违约而被解除后,债权人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债务人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默示预期违约中的债务人毁约的意思表示不甚明确肯定,为防止由于债权人主观上的判断失误而给债务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合同法给予债权人的补救措施也是解除合同和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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