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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是如何的

唐** 黑龙江-佳木斯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2.07.06 18:39:31 347人阅读

你好请问一下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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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
2、职务侵占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3、职务侵占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022-07-06 18:4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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