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是人身依附性极强的权利。著作权上有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作者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只是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转让给出版社,但是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仍然属于作者。
《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
(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专业解答出版社和作者著作权是不同的,即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但是出版社享有相应的专有出版权,二者互不冲突,即著作权利人是可以和出版社之间签订书面的合同的,若是依旧不知道出版社与作者著作权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专业解答出版者权与著作权的区别有主体不同,以及还有客体不同,再者就是形式的机制不同,同时还有内容不同,最后还有期限不同,出版者对作品的拥有期限是有一定时限的,而对于著作权是没有时间限制。
专业解答出版社和作者著作权是不同的,即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但是出版社享有相应的专有出版权,二者互不冲突,即著作权利人是可以和出版社之间签订书面的合同的,允许出版社在合同的期限内享有专有出版权,著作权人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利。
专业解答出版社出版之后,作者著作权仍然享有,即出版社享有的是专有出版权,而作者享有的是作品的著作权,出版社出版图书时,应与作者(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出版合同要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约定,具体的出版社作者著作权还享有吗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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