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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个体工商户税收标准是什么, 需要缴纳多少

王* 广东-东莞 工商税务咨询 2022.06.20 11:30:56 505人阅读

武隆县个体工商户税收标准是什么, 需要缴纳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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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个体工商户都是以销售商品为主,缴纳税款要按销售收入3%缴纳增值税。
2、城市建设税和附加教育费按照已缴纳的增值税缴纳,城建税根据个体户所在地有所差别,城镇的一般的税率为7%,县、镇的一般的税率为5%,在农村的,税率一般为1%。教育费的缴纳税率一般为3%。另外还有要缴纳大约2%的个人所得税。
3、月收入不足5000元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税和其他教育费。
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一般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的措施,也就是按面积、地段、地区、设备等具体情况来核定一个月应纳税额。
发票金额低于限额的,按限额纳税。如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附加教育费。

2022-06-20 11:32:56 回复

个体工商户增值税: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个体工商户营业税:
  
(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
  
(2)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注: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个人。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定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根据上述规定,午餐补贴属于员工取得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该所得不属于不征税的误餐补助同时不属于免税的补贴、津贴以及免税的生活补助费等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因此,员工午餐补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集体奖若以实物或现金方式分发给个人,个人分得的奖金属于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取得的集体奖金不属于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应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集体奖若没有发给个人,而是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应人员也应将免费旅游等所得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规定:“一、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五、本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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