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嘉兴法律咨询 > 嘉兴经营管理法律咨询 > 小吃店摆摊占道经营处罚标准

小吃店摆摊占道经营处罚标准

李* 浙江-嘉兴 经营管理咨询 2022.04.04 22:35:18 458人阅读

小吃店摆摊占道经营处罚标准

其他人都在看:
嘉兴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嘉兴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摆摊占道经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开办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确需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或者临时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必须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022-04-04 22:36:1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