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身体不好,就立了遗嘱将财产留给儿子,但是我儿子在我生病期间从来没照顾过我,都是女儿在照顾,我想把房产留给女儿。如果订立新遗嘱旧遗嘱有效吗?哪个有法律效力?
你好,新遗嘱有效。各种文书都不能与法律相悖。法律规定数份遗嘱后立的效力高。
第
一,您的财产归您自己支配,不存在说您怎么处分自己的财产还需要别人同意的情况;
第
二,关于遗嘱的效力,最高的效力是去做公证遗嘱。其他遗嘱的效力,以后成立的遗嘱效力为准;
第
三,在您的情况,建议您自己去公证处办理一个公证遗嘱,这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您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遗产分配。
你好,关于立新遗嘱旧遗嘱有效吗这个问题,你可以参考以下条例: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所谓撤销,是指取消原来所立遗嘱的全部内容;所谓变更,是指对遗嘱所作的补充或者部分修改。具体撤销或者变更的方法是:撤销或者变更遗嘱,应与设立遗嘱时的程序相适应。如,撤销代书遗嘱,仍应邀请原代书人、见证人到场,立遗嘱人作出撤销声明;如果撤销后重新立遗嘱,应在所立新遗嘱中注明原遗嘱撤销;如果撤销自书遗嘱,应在后立的遗嘱上注明撤销先前的遗嘱,没有注明的,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是撤销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再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的效力,不能以其他遗嘱形式撤销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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