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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何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书

陈** 广东-东莞 遗产继承咨询 2017.08.10 13:23:03 125人阅读

我爷爷想立一份遗嘱,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的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何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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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
二,如果当事人想就此声明进行公证,应该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2017-08-10 13:3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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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弃继承公证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前办理
2,可以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一同办理,也可以单独由继承到公证处办理
3,需要继承人本人亲自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在声明中写明放弃继承的遗产内容
4,可以参考《继承法意见》相关规定:
  47、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48、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50、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51、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以上内容就是如何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书,希望您能满意。

2017-08-10 13:2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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