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借款的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2-01-17 10:49:00 回复专业解答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和债务应该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和经营所得等;夫妻共同债务则限于家庭生活需要、共同经营或双方共同决定的债务。个人超支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共同经营或双方共同决定的。这一原则是婚姻财产分配的重要基础。
专业解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的相关法律依据是夫妻关系在存续期间是可以约定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以及共同财产如何进行划分,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都认同即可。这样也能够防止在离婚的时候产生纠纷。
律师解析 婚姻存续期间的借贷,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借贷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付的借贷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付借贷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物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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