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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成都大学毕业落户口应具备的条件有
1.国家普通高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的往届普通高校统招大专以上毕业生)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落实了工作单位;(工 作单位注册地在成都市六城区内。)(《报到证》报到地址和《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须在成都市范围内。)
2.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且中心城区拥有合法住所者。
2017-08-02 15:0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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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1.签订三方协议:将三方协议材料个人信息填写好后交至我司,且缴纳服务费 1200元,手续费300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免手续费),户籍管理费150元(以后每三年交一次)。由我司填写材料中单位信息并盖章,到人才领取《五联单》。(1)确认档案到达市人才交流中心,网上注册:
①登录成都人才网或成都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公众信息或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首页进入“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就业服务系统”)进行报到申请、录入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交。注意:系统用户名系本人身份证号,密码系八位数出生年月日。
②打印《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原件1份;
②《报到证》原件、复印件1份(学校发);以上是对成都大学毕业怎么落户口的解答
2017-08-02 14:5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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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2020-12-25 00:19: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