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情况需要做继承公证,北京是这样的!
有了遗嘱,如果你是唯一的继承人那么就直接去做公证就可以!
如果不是唯一继承人,那就需要其他的继承人配合,去公证处,填写放弃继承声明。
然后你拿着继承公证,房本,你的身份证这类基本证件。
直接去过户大厅就可以办理了!
基本需要的证件就是身份证,户口本,你父亲的死亡证明这几个基本的你手头都应该有的材料!
具体的建议你给你当地的公证处打个电话咨询下!肯定是以当地的政策为准的!
遗嘱本身不需要公证,但是根据房屋遗嘱继承的案例 中的过户要求,你想过户的话需要有继承公证,否则是没法过户的!
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 继承权的公证分为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公证的时候,需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多提供一份已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后,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
以上是房屋遗嘱继承的案例 中办理过户的方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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