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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所在地是江油

ask****797 广东-茂名 结婚咨询 2017.07.16 18:42:29 125人阅读

户口所在地是江油,1993年在江油参加社保至2005年,之后到成都工作,就把在江油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成都,至到2010年,从2010年又在攀枝花参保至到现在快十年了,现如今我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应该在哪里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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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江油市,四川省下辖县级市,绵阳市代管。所以成都市的社保卡是不能直接在江油市使用,需要员工先申请异地就医之后,垫付现金,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回社保缴纳地进行报销。rnrn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rnrn申报程序rn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rn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rn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rn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rn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rn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rnrn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rnrn1)参保人单位证明;rn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rn3)出院或诊断证明;rn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rn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rn6)住院病历复印件。

2017-10-21 19:2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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