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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共犯认定的方法是什么??

湖北-咸宁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7.16 13:12:10 141人阅读

现在有很多的官员存在贪污的问题,但是大家知道贪污罪共犯认定的方法是什么吗?需要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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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
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五是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2017-07-16 13:2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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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贪污罪共犯认定这个问题,贪污罪属于身份犯罪,刑法第382条规定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受委托管理、经营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此两类人员以外的人员与其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因此,刑法第382条规定以外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具备身份的人员共同贪污,应当构成贪污罪无疑。

2017-07-16 13:13: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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