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荆州法律咨询 > 荆州公司债务法律咨询 > 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计算,应该从哪一天开始算起?

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计算,应该从哪一天开始算起?

湖北-荆州 公司债务咨询 2017.07.14 17:02:35 2314人阅读

我是海南一个工地的一个工头,我们甲方已经拖欠我们的工程款很久了,我想询问一下,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应该从哪一天开始算起?

其他人都在看:
荆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荆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计算应该从哪一天开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解释》第18条规定了利息计付的时间:“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算。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付款时间:
(一)建筑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筑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也就是说,利息的起算时间,明确约定了支付时间的,以约定时间起算,没有约定的按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间点起算。

2017-07-14 17:12:35 回复
咨询我

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方法:
1、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2、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实际损失计算。
一、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
(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017-07-14 17:03:3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借条一般有效期几年,从哪年开始计算利息

    专业解答在借款协议中,诉讼时效通常是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损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了二十年,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但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申请延长时效。关于利息,如果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就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就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协议既没有约定借款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而债权人主张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责任,法院通常会支持。因此,了解时效和利息的规定非常重要。

    2024.10.11 1713阅读
  • 欠条的利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专业解答欠条中的利息应从借款凭证出具之日起算,直至偿还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间贷款合同若无特定约定,视为不付息;若约定利率,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不得超出国家信贷利率上限。

    2024.08.04 1847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