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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有效期有没有时间限制好担心啊

江苏-淮安 债务纠纷咨询 2017.07.10 11:50:43 119人阅读

我老公瞒着我搬一个朋友做担保人向银行借了十五万,他那个朋友就是一个小混混我很怕到时候他不还钱,请问借款担保有效期是多久我恐怕一直要提心吊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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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
  一 般来说这是与贷款或借款时,订立的合同所决定的。
  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 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可分两种情况:
  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以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则保 证期间时效中断。
  而对于贷款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与上一致,主要还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

2017-07-10 12:0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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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借款担保有效期是有时间期限的,依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依据《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不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其保证期间确定规则是一样的:
一、有约定的,从约定的;
二、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另外,一般保证中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起诉的,一般保证人免责。 而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则保证人免责。所以银行在约定给付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则保证人免除了保证责任。

2017-07-10 11:51: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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