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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款迟迟不给还么有按国家标准补偿征地款
你好,可提起诉讼。
您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如有疑惑请电话咨询律师做进一步解答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47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2、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取得的土地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至再次变更该项土地权属期间按照规定税额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
专业解答若征地补偿款项长期未发放,当事人可向行政部门提起诉讼。征地补偿费应充分补偿土地原始用途,侵吞、挪用者须承担法律责任。建议向地方政府反映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土地补偿费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需公平分配。如未合理分配,村民可起诉要求支付。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侵占、挪用征地费均属违法行为。
专业解答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土地所有人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就应当在征地前一次性付清征地补偿款,不得违法的拖欠,如果拖欠不发放,土地所有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想了解更多与征地补偿款迟迟不给怎么办的问题相关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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