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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男方在外借的高利贷、找朋友借款的借条、信用

ask****264 湖北-潜江 债务纠纷咨询 2017.07.04 15:38:18 78人阅读

婚姻期间男方在外借的高利贷、找朋友借款的借条、信用卡等债务,在离婚时,女方如何规避,让所有债务由男方承担,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所有外债由男方自行承担,这个女方还需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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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4101条

你好,一般是不能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需要偿还,但可以举证证明对方借的没有用于家庭支出,详细可来电直接说

2017-07-05 11:12:17 回复
地区:湖北-孝感 咨询解答:6768条

夫妻之间有效。对外无效!

2017-07-04 20:13:44 回复

没有能力还,就得有利息,建议想办法还上或者走法律程序

你好,可以跟他协商看看。如果不行的话,推荐使用律伴,在上面可以免费的咨询律师,看看能不能法律申诉吧。

您好,针对您的在婚姻期间男方赌博借高利贷女方应该还吗问题解答如下, 在婚姻期间男方赌博借高利贷女方应该还吗
不应该,不属于共同债务。
我国婚姻法确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二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实践中,除了前述两种情形之外,对于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生产经营或共同生活的,也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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