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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破产法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国有企业破产申报的条件是什么作为国有企业,应该具备破产条件,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才可以向申请破产。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债务人申请破产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为条件,这是就国有企业而言。因为,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人是国家,而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权力。这与非国有企业作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时需要其所有权人同意是相类似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对公司解散、清算事项作出决议的职权。公司自愿申请破产,与公司解散一样,是关系公司存亡和股东权益得失的重大事项,也应照此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国有企业法人的破产原因由三项事实构成:1、企业经营不善。2、严重亏损。3、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意味着,首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如果不是由于经营不善造成的,不具备破产条件。至于“经营不善”的具体认定标准,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其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尚不能证明为严重亏损的,不具备破产条件。至于“严重亏损”与“非严重亏损”的区别,目前尚无明确界限。关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三个要件:1、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2、债权人已要求清偿;3、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该条还规定,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五至十级支付】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定伤残程度五级和六级有关待遇发放渠道的复函》劳办发〈1997〉45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工伤伤残程度被鉴定为五级和六级的伤残抚恤金支付渠道问题,《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抚恤金,”此规定明确了企业在这方面的责任,该项抚恤金应由企业支付;该条第五项涉及的伤残程度七至十级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也应由企业支付。依据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工伤依法要经过劳动局工伤认定并经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劳动能力级别,然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标准享受工伤保险条例。如果企业破产,工伤赔偿进列入破产的赔偿范围,并且具有优先偿付权。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国企没有竞争。工人知道企业不好,国家兜着。大锅饭的坏处。干多干少一个样,勤快懒汉报酬一样。没有竞争,没有奖励机制。这样的企业很难起来。不要责备毛时代。的探路中。总会有一些困境和弯路。那个时代的国企现在也还在,掌控着国家的经济命脉。石油,化工,铁路,水电。逐步开放市场,搞活私有经济,是发展的策略。也是寻找的新的道路。所以很多国企随着发展被市场经济所淘汰。与毛时代无关。与人一样,适者生存,物竞天择而已。
专业解答破产清算不得随意中止,需依法依规进行。这一程序旨在公平清偿债权,保护各方权益。中止须有合法理由,如新证据或法律争议,且需经法院严格审查。否则,随意中断会导致法律混乱,损害债权人利益。所以,企业破产清算必须严格遵守程序,维护公正与稳定。
专业解答破产清算过程中,讨债是个关键步骤。破产管理机构会先调查登记企业债务,然后采取行动,比如发催款通知书、协商还款。要是债务人违约或者有争议,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司法或仲裁来解决,同时还要评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进行财产分配。
专业解答破产清算,我们的原则要明确:首先,破产管理机构要仔细查债务,该收的到期债要积极催,没到期的债也要合理评估。其次,要是对债权有异议,那就走法律程序。最后,确认了的债权要纳入破产财产,然后依法分配。总之,整个过程要公正透明,各方权益都得维护好。
专业解答企业在执行期间也是可以申请破产的,只要企业满足条件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此时的执行就会中止,等到企业破产程序结束之后再进行执行。债务人有破产法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专业解答公司因经营不善面临倒闭,将按员工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给予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实际月份计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平均工资。提前30天通知员工。裁员须遵循《劳动合同法》,仅在破产或严重经营困难等特殊情况下进行。倒闭后的社会保险问题也需依法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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