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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财产如何转移

蒲** 河南-信阳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5.28 19:31:43 311人阅读

法院强制执行,财产如何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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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法院强制执行,财产如何转移”的回复如下: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2021-05-28 19:32:43 回复

对于强制执行前转移财产犯法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
(六)项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2月4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该条款进一步解释规定,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致使人民无法执行的,属于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无法执行的;
(二) 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 违反人民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 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您好,关于强制执行前转移财产合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
(六)项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2月4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该条款进一步解释规定,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致使人民无法执行的,属于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无法执行的;
(二) 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 违反人民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 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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