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关于“夫妻共同经营没有共同债务,怎么办”的相关解答如下:
首先要证明没有夫妻共同借款意思表示:
(1)借条上只有夫妻一方的签名
(2)夫妻两人有“在外借款由其本人负责,与另一方无关”类似的约定。
其次证明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1)夫妻收入较高,无需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借款,在婚姻存续期间也未进行大的投资,借款数额较大且明显属于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负债。
(2)从借款人多次因赌博受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看,巨额借款是用于个人赌博、所欠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专业解答若夫妻在婚姻持续过程中共同参与了土地的承包运营,在此情况下,该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常会被视作夫妻共有财产。若在夫妻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前已然缔结连理,且实际分配到的土地包含双方各自的份额,亦然将其认定为共有财产。
专业解答夫妻在共同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利润该如何进行合理分配新颁布的《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做出了明确规定: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对于他们共同拥有的财产,应依法享有同等的所有权权益,即各享有相同份额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同样地,他们也应对因这部分财产所产生的责任和义务,承担同等的经济负担和法律责任。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现行法规,若企业由夫妻共同参与经营且产生了债务问题,则该企业及其所有股东均需承担相应债务。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企业作为法人,拥有自主的法人财产权,须担负起对其所负责公司的全部债务。对于有限责任制公司而言,其股东仅需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比例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需要根据他们认购的股票数量来承担公司的债务。
专业解答夫妻一方的生产经营性负债是否需要共同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生产经营的利益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另一方积极参与了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债务可能需要共同承担。如果生产经营与家庭生活无关,另一方对此不知情且未从中获利,那么债务可能由个人承担。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该债务的承担性质。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债务中,对于共同运营的判定,需要满足双方共同参与经营、利润用于家庭开支,并且共同承担决策和管理责任这几个条件。比如共同经营公司或商店等。在进行评估时,需要综合考虑运营的性质、目标、方式,以及双方在其中的角色、参与程度和利益等因素。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