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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癌症病史,监外执行,能否执行

陈** 天津-东丽区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5.18 14:58:08 429人阅读

有癌症病史,监外执行,能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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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2

2021-05-18 14:5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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